中国营养学保健品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国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协会名称为中国营养学保健品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 本协会性质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全国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自律组织,由从事营养学和保健品生产、研究、教学、管理、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国际通行原则,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行业的繁荣和进步。
第五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第六条 本协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办会、科学发展、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1、开展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政策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2、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推动行业技术创新;
3、组织开展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指导会员单位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
4、组织开展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提高行业整体质量水平;
5、组织开展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6、组织开展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职业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7、组织开展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信息服务工作,提供行业动态、政策法规、技术信息等咨询服务;
8、组织开展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营养学和保健品行业走向世界;
9、组织开展有益于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设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
2、在营养学和保健品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愿意遵守本协会章程,积极参与本协会的活动;
4、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单位简介及在营养学和保健品领域的具体情况说明;
4、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在营养学和保健品领域的个人简历及成就证明;
3、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2、使用本协会提供的服务设施和资料;
3、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优惠和服务;
5、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第十三条 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定;
2、积极参与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本协会的工作;
3、为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形象作出贡献;
4、按期交纳会费;
5、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四条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监事会是本协会的监督机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1、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2、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秘书长等领导职务;
3、决定会员的入会、退会及奖励处分;
4、决策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5、监督本协会的工作;
6、负责向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1、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行;
2、对本协会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对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