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营养师证书编号:NT--101证书持有人姓名:李小明营养师证书编号NT--101仅限于李小明使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营养师注册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赋予。本证书仅限于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不可用于其他职业资格认证。此证书持有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保持职业素养,积极开展营养教育宣传,为促进公众营养健康提供全面、准确、有效的营养建议和服务。本证书有效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持有人在有效期内可以凭借本证书在中国范围内的任何地方参加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证书持有人应知晓,本证书仅作为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之凭证,若证书持有人在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未能取得相应成绩,本证书将失去有效性。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营养师注册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版制定,本证书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家营养师注册管理办法所有。特此确认!中国国家营养师注册管理办法签章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