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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要求

福建省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要求:一、报考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具有良好的身心素养和道德品质,无不良记录;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营养学或与营养学有关的科学技术专业毕业,且有一年以上营养师工作经历;3、报考者须通过报名登记、考试、体检、面试等环节,经福建省公共营养师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合格,经福建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终审合格,方可获证书。二、报考材料1、报考者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照片(2寸)、本人参加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2、报考者须提交一份营养师职业介绍和报考职业计划书(不少于500字);3、如果报考者有营养咨询、营养评估、营养调查等与营养学有关的专业实践经历,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报考者如果具有营养学科硕士或博士学位,还需提交硕士或博士毕业论文。三、考试内容1、考试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1)理论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营养学、营养领域科学技术和营养师实践技能三大部分;(2)实践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营养学知识应用、营养管理能力、营养咨询技能、营养评估能力、营养调查能力等。2、考试时间为1个小时,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四、体检1、报考者须经公共营养师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为合格,方可参加考试。2、考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五、面试1、面试时间为30分钟,考生须提前准备与营养学有关的知识,并准备好自己的个人履历以及对营养师职业的理解。2、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营养学知识、营养学实践能力、职业品质、专业责任意识等。3、面试结果以考试委员会组织考试拟定的评分标准为准,最低分数为60分,方可通过考试。六、其他1、报考者须按时参加考试和面试,凡未参加考试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2、报考者在参加考试、面试和体检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考试地点、时间等。3、报考者在参加考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作弊、欺骗、以外力影响考试结果等行为,违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可能招致法律责任。
福建省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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